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转让别人家的宾馆,但是转让合同是和房东签订的,转让费是给转让这个人了,转让费还有几万块没有给,没有书面协议,只有口头协议,证件还没有弄好,现在宾馆已经经营了一个月了,生意特别差,房租还贵,我现在还能要回我的转让费吗,能起诉吗

2019-05-25 07:05:2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签订转让合同过程中,对方恶意存在隐瞒和欺诈,那么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求其退还转让费用。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由于拆迁存在巨大利益,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 交通事故口头协议是有效的,只是在实际操作中证明是有困难的。
    1、所以严格来讲口头协议不是没有效力,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话,这就是有效地。

    2、只不过从实践来讲口头协议不具有可操作性,因为口头协议说完即逝,不好证明发生过的事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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