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单位应聘,由于未成年时犯罪,有前科,单位不招怎么办?是不是对有前科的有歧视?

刑事辩护
2019-06-01 01:17:4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采取“欺骗”手段骗回自己的钱财,不算为违法犯罪行为。但伪造国家公文行为,则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2、即便取回自己的钱财,对方也要追究刑事责任。请将这些情况如实向警方说明情况。同时,也是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自首,本人认为司法机关对你的行为应当批评教育,但不应该处罚。
    3、如果没有采取上述行为,也可以直接向警方汇报。看警方能否采取其它方式进行抓捕。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 对于未成年人,一般的刑事政策 是比较轻缓的。实行逮捕也是有条件的。如果说首先受案的检察院没有批捕,一般情况下后来受案的检察院也不会批捕。这只是一般情况,特殊情况除外。
    如果嫌疑人有继续实施犯罪或者其他不适合监视居住的情况,还是可以批捕。
    刑法上,完全责任能力年龄是16岁,也就是说不管成年与否,只要过了16岁,就要对所有罪名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抢劫罪,满14岁就可以构成。但是只要是未成年人,还是会减轻处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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