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 我在国美在线购买冰箱,因为运输途中机器破损商家拒收,在线客服表示让我自己找物流协商,这是对的吗?因为这个问题无法退货,物流是否应该给我全额退款?另外赔偿过后机器该如何处置呢?希望有个处理意见,谢谢

消费者维权
2019-08-17 21:26: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你事先知道你买的手机只是和你看上的手机外形一样而配置不一样,店家是不构成欺诈的,购买手机的票据如有须知载明退、换、维修可依次主张。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 经营者提供商品(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对等赔偿的原则(1:1)。
    即经营者应对消费者所受到的所有消费损害予以全部、等价赔偿。  消费者遭受侵害有权要求赔偿的损失包括物质损失、人身损害、精神损害。对此,有过错的经营者应该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赔偿损失的目的是为了使消费者受到的财产、人身和精神方面的损失得以恢复到损害前的状态。所以这种对等赔偿仅仅只是有过错的经营者对消费者承担的最基本的法律责任,也是适用最广泛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117条“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货物损失应该由物流公司赔偿,可以把物流公司和其投保的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货运合同的双方是托运方和物流公司,物流公司负有安全把货物运达目的地的义务,其赔偿不以保险公司先赔付为基础,也就是保险公司没有赔偿物流公司也应该赔偿。 你亲戚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货运公司和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这是另一个客运合同关系。
  • 交通事故理赔,可以直接通过保险公司进行快速理赔,也可以聘请律师进行处理。
    交通事故赔偿中,赔偿标的较小的,可以通过快速理赔进行快速赔偿。这样的事故标的较小,不会有太大的赔偿分歧。
    赔偿标的较大,比如车损严重,导致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的分歧较大,中间还会涉及到对财产损失、伤残等级等项目进行鉴定。在当事人对理赔程序不熟悉的情况下,建议直接聘请律师代为处理维权。
    事故处理过程中聘请律师,并不一定代表进行诉讼。律师在赔偿的项目、金额、程序上非常精通,由律师代理案件,可以尽可能的为当事人争取法定范围内的合法权益。在调节不成功的情况下,再进行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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