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下买二手房的增值税是怎么算的。

2019-09-01 10:20:5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二手普通商品房  
    (1)取得产权证或完税凭证的时间不满五年的,买卖双方所需缴纳的税费如下:  卖方交纳:  ①营业税。按成交价的5%缴纳。举例:交易的房屋面积是100平方米,从开商处购买的价格是每平方米8000元,总计购入价800000元,卖出价为900000元,则营业税为900000元X5%=45000元;  ②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按成交价的
    0.5%缴纳。按照上面的举例,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为900000元X0。5%=4500元;  ③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20%,但纳税基数是房屋的增值部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成交价-买入价-合理费用(合理费用包括各种税费、装修费用)X20%。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扣除合理费用的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采取核定征税,目前核定征收税率暂按成交价的1%来执行。  ④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
    0.05%缴纳。按照上面的举例,印花税为900000元X0。05%=450元;  买方交纳:  ①契税: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
    1.5%缴纳。按照上面的例子,契税标准为900000元X
    1.5%=13500元;  B: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
    0.05%缴纳。按照上面的举例,印花税为900000元X
    0.05%=450元;  
    (2)取得产权证或完税凭证的时间超过五年的,所需缴纳的税费如下:  卖方交纳:  ①营业税(免征)。  ②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免征)。  ③个人所得税。如果是自用五年的住房,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再次上市出售所得的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非家庭自用或者并非个家庭惟一住房则仍按下列标准征收个人所得税。人所得税的税率为20%,但纳税基数是房屋的增值部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成交价-买入价-合理费用(合理费用包括各种税费、装修费用)X20%。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扣除合理费用的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采取核定征税,目前核定征收税率暂按成交价的1%来执行。  ④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
    0.05%缴纳。按照上面的举例,印花税为900000元X
    0.05%=450元;  买方交纳:  ①契税: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
    1.5%缴纳。按照上面的例子,契税标准为900000元X1。5%=13500元;  ②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
    0.05%缴纳。按照上面的举例,印花税为900000元X
    0.05%=450元;
  • 二手房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土地增值税是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并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进行征收。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部分,税率为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增值税征收的两种方式 第一,核定征收,按照转让二手房交易价格全额的1%征收率征收,这种模式类似于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如成交价为50万元,土地增值税应为500000×1%=5000元。 第二,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其中又分两种情况,一是能够提供购房发票,二是不能够提供发票,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1、能够提供购房发票的,可减除以下项目金额:
    (1)取得房地产时有效发票所载的金额;
    (2)按发票所载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的金额;
    (3)按国家规定统一交纳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
    (4)取得房地产时所缴纳的契税。
    2、不能够提供购房发票,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成本评估法,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的,扣除项目金额按以下标准确认:
    (1)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证明;
    (2)中介机构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不包括土地评估价值),需经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进行确认;
    (3)按国家规定统一交纳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和价格评估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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