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上班路上被车压伤脚骨折住院治疗,车主全责,我在单位交五险,上报工伤科已工伤认定书已下来,但是门诊病历被劳动局拿去不给了,那我和车主处理交通事故时也需要门诊病历原件怎么办?

2018-08-29 15:36: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一,如果员工本人是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并且从事司机的工作,因为从事工作当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和自己是不是有责任无关,只要是为了工作受伤,就可以认定工伤,和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是不同的。  第二,既然认定工伤,所需的费用,由单位或者工伤保险承担,由单位出面解决事故问题,职工本人也只能享受工伤赔偿的部分,
  • 发生工伤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过行政复议期后)。
    (二) 发票原件(本人签字)。
    (三) 费用明细,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要求原件、复印件。
    (四) 工伤待遇审批表。
    (五) 工伤职工如果放弃伤残等级鉴定,需本人书写放弃伤残等级鉴定声明,单位盖章。
    (六) 工伤职工如需要评残,需到医保处填写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申报表。
  • 交警部门一般是在进行现场调查的10日内作出事故认定,但是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则是在检验或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的5日内制作事故认定。如果交通肇事逃逸的,则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关于赔偿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了的话,可以直接起诉。责任由交警部门根据双方的过错情况进行划分,交警部门的责任划分影响双方损失的赔偿比例,而损失既有物质损失也有人员伤亡损失。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
    12.2万,但不同伤残情况下赔付的最高额不一样。保险公司应当在限额内先承担责任,之后不够的才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责任。责任由交警来进行划分,所以你关心的问题应该是责任划分以后自己或对方所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关于具体的赔偿情况,需要知道具体的人员伤残情况以及财产损失情况。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故是发生在江苏-盐城吗?是什么户口?你关心责任如何划分,是不是想知道最终的赔偿责任该如何承担?后续的治疗费用由医院或者鉴定机构出具的治疗证明吗?需要治疗多少次?具体的都包括哪些费用?如有需要,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个人首页的手机号就是微信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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