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内容:我辞职后悔不想走的,想把辞职书拿回来的,结果领导表面上同意,实际却是不同意,辞职书是我问领导拿的,但是却不是我写的辞职书,因为哪天我休息了。我已经办理了离职手续,想看看能不能公司赔偿

2019-10-20 09:49: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只要按照法律规定提出离职申请,公司是不能不让劳动者离职的。劳动法规定员工离职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应当正常办理离职手续,并不得克扣工资。如果你履行了法定义务,公司仍然克扣你的工资,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向公司讨要薪水。
  • 公司不给办离职,劳动者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单位不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能否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的。一般来说,以下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 被公司辞退,那么应该按照辞退书上写的日期办理离职手续并协商赔偿问题。员工可以与单位协商离职的时间。
      企业辞退员工不给办手续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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