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的房子最初是从主要房东那里租的。住了几个月后,如果他想再租一次,我们就让他把房子转租出去。因此,房东在转租房子后没有退还押金。

2020-01-03 04:3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
    第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第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 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第四,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 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写明不得转租,本月发现对方将房子转租出去,你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对方搬离房屋;
    3、对方拒不搬离的,你方可以依法起诉,要求对方搬离,并且赔偿你方损失。
  •   租别人转租的房子,签订租赁合同时需要经原来房主同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参看《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对关于房屋转租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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