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去年买的二手房,说刚装修不住人,今年家里有很多装修质量问题,关于购房合同没有质量约定,怎么办?

2020-03-17 12:25: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的质量问题一般可分为以下三种: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  
    (三)其他质量问题。  针对不同的质量问题,业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找寻不同对策。  
    1、只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鉴定后,确定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属不合格的,购房者就可以依法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2、对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上述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何为“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尚无法律明确,因此只能由法官自由裁量。  
    3、对于其他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的处理。买受人不能因此要求退房。但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是上述解释第十三条第二款:“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装修合作之前都要签订一份合作合同,规定要合作流程,以及后续的质量问题保证条例。在合法合理合规的情况下完工。
    如果装修后出现质量问题,完全可以找装修公司过来,这属于售后维护,一般正规的装修公司都有这个保障的。
    因此在装修合作之前,就要找正规的公司进行合作,考察他们的装修技术、装修水平、装修品质、装修售后服务如何。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必须有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第四十四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
    (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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