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父亲和叔叔64合作在工地损失了大约80万人。 父亲一个人停止了瞒着我家人吃亏的债务,把万一利息不足写给叔叔。 现在叔叔因为这个不足和我们打官司。 如果我们要起诉,可以让他承担这个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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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欠条有以下内容就有法律效力,但是欠条日期超过3年就失效了。
友情提示【规范欠条】;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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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欠条打官司一般是可以赢的;但是对方拿出
证据,证明这笔钱已经还了了,或者签字经过鉴定不是他签的等情况出现,官司就不一定会赢;
1、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文书。是重要的证据;
2、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九条借贷双方通过签订
借款合同、出具借条、欠条、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方式达成借贷合意的,借贷
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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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钱应当打借条,不是打欠条,打欠条是不妥当的。二,一般来说,借钱是要利息的,应当在借钱打借条之前双方协商好利率,写在借条上。三,如果当时没有协商利率,出借人自定利率,如果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是合法的,超过部分的利息你可以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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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