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不买房子,我买了一套预售,买了一间房,买了一间房,你可以去法庭吗?

2020-04-04 20:33: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应提交的资料1.法人应提交下列资料:
    (1)建房计划批文;
    (2)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用地文件;
    (3)建设工程规划定点通知书;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开工报告;
    (6)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证明;
    (7)房屋坐落平面图;
    (8)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9)房屋分户平面图;
    (10)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审批书。
    2、个人应提交下列资料:
    (1)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用地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定点;
    (4)房屋坐落平面图;
    (5)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审批书;
    (6)需要代办的,出具公证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提供法定依据。
  • 商品预售房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首先对于开发商的要求,开发商必须手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开发商按照我国相关规定将房屋预售合同交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3、开发商要向政府主管部门缴纳全部的土地出让金,且按照法律法规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4、开发商须向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并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5、根据预算房屋进行计算,投入开发建设资金须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施工进度及竣工交付日已确定下来。
    6、房屋预售所得款项,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2,开发商只有在取得了预售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购房者的房款,未办理出预售证收钱的属于非法行为,法律不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的!3,你可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预售证是房管局负责审批颁发的,如果办理出来了一是在售楼处会有展示,二是房管局有备案,他们会告诉你的,你可以放心的购买了。
    4,开发商在未办理出预售证前是不能买卖房子的,所签订的购房合同也是非法的,在房管局是不能备案的。希望有帮助!还望点击采纳亲!
  • 购买合同的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在审核这一条条款内容时,需要注意在合同中填写相关的内容,与开发商提供的相关证件是否一致,比如说编号和经营范围。第二条,是商品房的销售依据,需要做的跟第一条基本相同,需要核对销售许可证的号码,批准的机构,以及销售的方式,与开发商在售楼处悬挂的售楼许可证是否一致。
    公摊面积:不应该计入的包括仓库、机动车车库、非机动车车库,作为人防的地下室,以及可以单独使用的空间。还有售房单位自管自用的房屋,比如说开发商在大堂里做的销售中心等。
    为多栋房屋服务的管理用房,通俗来说,就是与这栋楼不相连的部分,比如说小区的物业管理用房等。在商品房买卖附件里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说明,在主合同的第三条里,只是说分摊了多少,分摊的面积的数额,但是在合同的附件二,应该有一个房屋面积分摊的说明表,分摊了哪一部分,是经过哪一个地方批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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