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告知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一年满后才能退还保证金,没有签字的话能支付工资的两倍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4-07 17:35: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其中工资包括六个部分: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国务院《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 关于工伤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工伤鉴定结果没有出来之前,企业不得终止合同,即使合同期满,企业也应续约合同期限,续约到鉴定结果出来。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关系自然失效,双方不再履行。《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般来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五)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六)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当事人没签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让渡的是租赁房屋的使用权,故租赁期限不宜过长,否则将与临时让渡房屋使用权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还产生争议。
    而且,租赁合同属于债权关系,与物权具有永久性不同,如租赁期限过长,也有害于租赁房屋的改良。因此,《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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