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咨询

我和租赁公司签订了一年的租赁合同,租金和押金一次付清。住了两个月后,房东想收回房子,因为租赁公司管理不善,无法向房东支付租金。房东有权收回房子吗?我能继续租房吗?

2022-06-15 09:21: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赁的房租能否转租主要取决于协议约定,如果租赁协议有禁止转租约定的,承租人转租则违背协议约定,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协议,如果协议未明确是否可以转租,若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则是违背合同法的规定,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租赁合同自然解除。这时房东是有权收回房屋的。如果房东出卖,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房东继续出租,承租人也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 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出租人就必须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出租人就只能继续履行合同。但如果承租人利用租赁的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擅自转租、转借、转让租赁的房屋;擅自破坏租赁的房屋、改变结构、改变用途,或者拖欠房租达6个月之久,出租人就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终止合同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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