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咨询

律师,您好。我属于派遣制雇员,由政府委托人力资源公司招聘,公司用人,政府用公,起初口头承诺最少签三年,结果才一年后因政府机构改革决定不再续签我们这批雇员,公司为了安抚大家,向政府争取了再续签四个月(到今年12月31日),协议上明确了到12月31日后不再续签,但是如今又因大家提出经济补偿又变卦再次变更合同至2020年6月30日,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我如果不再续约到2020年6月30日,能向公司申请经济补偿金吗?

2021-01-16 18:28: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业务提成、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年终奖金、每工作一年按照之前十二个月的实际应发工资为基数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 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
    2、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签,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3、劳动者不续签,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 1、劳动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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