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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上限

2021-09-16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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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但是用人单位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是有上限的。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上限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上限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上限


  二、普通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该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对非全日制用工要特别注意

  1、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5、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否则发生工伤事故则要承担相关责任。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

  1、亲自履行原则。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一般情况下必须坚持当事人亲自履行原则。

  2、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就是通常所称的合同全面履行原则,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在能够履行的前提下应当实际履行而不能以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的方式代替履行。

  (2)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而不能只履行部分义务。

  (3)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义务而不能随意改变。

  (4)必须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方式等履行义务而不能加以改变或者增加对方的成本。

  3、实际履行原则。实际履行是指合同生效后,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上限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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