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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工资的规定

2019-03-06 17: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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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信每一个有过工作经验的人都经历过试用期,在试用期内的工资肯定是不同于正式员工的。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工资的规定是怎样的?试用期工资扣税吗?试用期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工资的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工资的规定

  对试用期间劳动者待遇过低或得不到保障突出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对本条的理解,应把握以下几点: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

  2、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

  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本条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最低标准:

  (1)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

  (2)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4、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试用期工资扣税吗

  1、只要试用期期间工资达到个税起征点都是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按照你的收入多少来征收的,现在的起征点是5000元,超过这个的就要纳税,不管你是不是试用期。

  2、取得工资、薪金收入,符合纳税条件的,都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用期内,符合纳税条件的,也要缴纳。

  3、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试用期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1、在试用期中,公司也不能随意解除合同,除非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二)项规定之情形。公司让你辞职可能是个“陷阱”,你如果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将拿不到任何补偿;因此,你无论如何也不能主动提出解除合同或辞职,或者与公司协商好补偿金后,再辞职。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此处的月工资是税前工资。综上,你只能获得半个月的工资补偿。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工资的规定是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或者说不得低于约定的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且试用期也要给员工购买保险。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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