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咨询

劳动合同没有到期提前解除,然后解除协议没有写明白。叫我们签字,剩下的他们说自己会写上去。这样合法吗?现在还在公司上班,可是公司不和我们签劳动合同。保险也不交,还要我们自己交意外险。以前是交着五险,可是现在没和我们交,还有之前的劳动合同也不是我们自己签的那份,是公司后来叫人代签的。解除协议我们已经签字,代签的合同我还留着。这还受法律保护吗?工资也是拖着不发。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4-20 10:38: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可以收集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即可的
  • 私下签订购房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如果他今后反悔,你可以要求其履行合同或要求其退还已付款项的本金、利息。
    但你要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比你出价高者,卖方还是可以与其签订买卖合同的,到时候房产证下来直接登记到价高者名下,这个房子就和你没关系了,当然房款还是能退给你的。
    要是你非常中意这套房,可以到有关部门进行预告登记,能最大限度保障你的权益。
  •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包括两种情形:  
    1、在当事人双方均无单方解除权的情况下,经合意解除劳动合同;  
    2、无单方解除权的当事人在征得有单方解除权的当事人同意后,解除合同。  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动议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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