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咨询

租赁合同为期两年。租了一年后,我不想再租了。在本合同中,乙方停止租赁并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但是现在打电话给甲方,她想要一年的租金。如何处理这种情况

2022-04-13 11:23: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 房屋租赁合同中,甲方违约责任应分为以下几种情况进行赔偿: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应负责修理;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等等
  •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该合同自然终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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