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咨询

你好,我想问一下租赁合同是否已经签订半年了。现在才半年。房东说要收回他自己的房子。本合同约定“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收回租赁房屋,如需收回房屋,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赔偿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房东应该赔偿我违约金吗?

2022-06-21 15:01: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租赁合同中,甲方违约责任应分为以下几种情况进行赔偿: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应负责修理;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等等
  • 房子未到期,房东提前解约需要赔付的违约金数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该合同自然终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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