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咨询

最近,我买了一套房子,一套二手房,签了合同,付了定金。然后我发现合同有问题!,我原来买了一套房子,就是合同中所谓的乙方。卖方是甲方。后来,我在合同中发现,我成了出售房屋的甲方。真实卖方的个人档案是在乙方的资料上书写的。,这份合同仍然有效吗?我已经怀疑这个机构的资格了。我可以请他们退还我的押金吗。非常感谢。

2022-08-14 13:22: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购房者一般在购房时签订的定金协议或认购书等都具备定金性质,所支付的定金是作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若一方在约定的时间拒绝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则要按照定金罚则来承担不利的后果
  •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经常会出现押金条款,有时约定在期满后退还,有时约定在承租人违约时出租人没收该押金。对于这样的条款,我们应当从租赁合同的本质出发。如果在合同中只是没有出现定金两个字,但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罚则的适用情形,能够推断出具有定金性质的,应当认定为定金。
    如果合同没有出现定金两个字,也没有约定定金罚则的适用,难以判断其性质的,则不能使用定金罚则
  • 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需要先审查。如果房子有房产证,你说的房东就是唯一的产权人,原则上买卖应是有效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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