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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怎么办?

2023-01-23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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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补偿差额的部分,逾期不支付的,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广东东莞最低工资标准是每小时不能低于16.4元,每月不能低于1720元。

劳动合同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怎么办?,广东东莞最低工资标准

  一、劳动合同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怎么办?

  劳动合同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广东东莞最低工资标准

  广东东莞最低工资标准:每小时不能低于16.4元,每月不能低于1720元。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东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该工资标准将适用于东莞市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律师事务所、国家机关、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基金会等组织,以及与地方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此处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三、最低工资标准应扣除哪些项目

  找法网提醒您,最低工资标准应当扣除的内容如下:《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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