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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过户要交多少税

2019-11-05 16:26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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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适用房满五年就会有房产证,此时跟正常的房屋过户是一样的,而我们的房屋过户需要的钱除了一定的手续费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那么经济适用房过户要交多少税?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经济适用房过户要交多少税

  一、经济适用房过户要交多少税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税费有哪些

  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

  1、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 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 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 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 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 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3、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4、契税:1.5%,由买方缴纳;

  三、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1、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

  原则上,就不到规定上市期限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进行交易的买卖合同,一方起诉到法院主张买卖合同无效的,可认定买卖合同无效。

  2、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有效

  交易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是在2008年4月11日之前签订的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该房符合上市交易条件后再办理过户手续,或者在一审辩论结束语前该房已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可认定该合同有效。(2008年4月11日是《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限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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