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咨询

我租了公司的房子,租赁合同到期了,他们向法院起诉我,搬家赔偿违约金,他的房子继续对外租赁,他今年开设了建材市场,我也买了建材真的很好,我想继续租赁,他一个月前告诉我是否符合规定

2021-03-24 06:15: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支付租金的期限和支付方式由合同而定,若合同未规定支付租金的期限且没有具体规定支付方式,则不存在此问题,若有约定,可根据租赁的商业习惯判定未及时支付租金并非你方的原因,而是由于出租方的原因导致你无法履行缴纳租金的义务,由此你不构成违约,你只须补交租金即可,丢失了合同原件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若对方要向你主张违约责任,则对方会理所当然的提供合同原件。
  • 租赁合同违约,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赔偿。但是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 合同法没有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标准,都是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量,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金额支付。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则应按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赔偿金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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