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咨询

您好,情况如下:2018年4月29日上午,我在店内与商务客户发生争吵,并大声喊叫了几句。没有商店经理的解决办法,我直接回家了。然后在5月2日,我去办理辞职手续,告诉我需要扣除500元。我问为什么,说我不正常地离开了我的工作,并对那天与客户的纠纷处以罚款,这合法吗?此外,我通常在4月值班,29日中午左右离开。公司发了一份文件说我三天没上班。下个月我该如何处理旷工?自从我加入公司以来,我还没有看过关于员工奖惩的规定。现在签发文件惩罚我合法吗?非常感谢。

2022-12-17 12: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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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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