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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的保护期限有多久?

2018-05-29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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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也称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它是指商标所有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对注册的商标享有专用权。法律对商标权的保护是有一定期限的,如果超过期限,商标权人没有采取相应措施,商标权就会失去法律的保护。那么,商标权的保护期限有多久?

  一、商标权的保护期限有多久?

  在有效期限之内,商标权受法律保护,超过有效期限不进行续展手续,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各国的商标法,一般都规定了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有的国家规定的长些,有的国家规定的短些,多则二十年,少则七年,大多数是十年。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为十年。《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注册商标有效期的计算应自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所谓核准注册之日,即是核准注册公告之日。应注意,如果有提出异议,但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商标权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商标权取得的方式分为两种: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

  1、商标权的原始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标权由创设而来,其产生并非基于他人既存之商标权,也不以他的意志为根据。

  2、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传来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标权及他人意志为基础而取得商标权。

  法律对注册商标进行保护,但是保护不是永久的,是有一定期限的,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商标权的权利人在保护期限独占使用的行为是合理合法的,而其他人、其他企业没有经过权利人的同意和商标局备案程序,就擅自使用同一注册商标属于商标侵权行为,是要接受处罚和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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