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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

2019-06-17 14:28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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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生活中我们租赁房屋都是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合同的,在期限没有到期想要终止合同的有两种方式,协议解除还有就是达到法定的条件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今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

  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承租人对方之间的合议。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租期规定的,承租人、出租人双方不得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否则即是违约行为,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出租人、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确实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而需改建,并确有房管部门的。在此情形下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适当赔偿承租人因迁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而承租人一时又找不到房屋时,可由双方协商在承租人所租住房屋中腾出一部分,而不能强令承租人腾房搬家。属于改建情形的,改建后房屋仍出租时,原承租人有优先的承租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租人因以下情形,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承租人已建有或购有房屋,无需再继续租赁他人房屋时。2.承租人举家迁离租赁房屋所在的城市。3.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出租人拒不进行修缮的。

  无论是承租人想要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还是出租人想要提前解除合同的,都必须有法定的提前解除条件。如果没有达到法定的解除条件的,解除合同就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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