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咨询

我想问一下,一付一租房,七月初交房租,七月底就不租了。搬出这个地方,我应该只交水电费。房东必须退还我的押金。你明白吗?

2022-03-08 06:31: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来说租房押金是双方协商的结果,法律并未规定其性质,是由民间因应交易上的需求而产生的一种制度,一般认为是属于要物合同,要有金钱的实际交付合同始能生效,属于无名合同的一种
  • 正常情况下不可以,但不排除合同规定范围内:如果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有明确规定,承租方有提前周期内通知出租方,将不算违约的情况,且承租方也在规定的周期通知了出租方不在租住出租方的房屋,那么出租方需要退还承租方押金
  • 合同到期客户不搬走,出租人是暂时不需要退还押金的,并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使用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多余的应当返还。押金不足的,还可以要求支付。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