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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违约金赔偿标准

2022-04-15 20: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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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关于房地产法的法律规定已经相当完善,在涉及二手房买卖方面更是有所规范。现实生活中,买房和卖方一旦发生纠纷,就可以需要起诉解决纠纷。那么,二手房买卖违约金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就让找法网小编来为大家详细解答这样一个问题,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二手房买卖违约金赔偿标准

  (一)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约定一般为总房价的20%。但是违约金具体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

  (二)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进行违约责任追究。但是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三)违约金的执行不一定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可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一般合同违约金不得高于实际损失的30%;如果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则守约方除可主张违约金外,对于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部分,还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即参照实际损失调高违约金。

二手房买卖违约金赔偿标准

  二、买卖合同是债权债务吗?

  买卖合同与债权合同两者是上下位的关系,也就是说买卖合同属于债权合同的一类。民法有债权和物权。债权是基于一定法律行为之下发生民事行为能力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合同是典型的债权,所以买卖合同是债权行为。物权主要是人对物的绝对支配权。

  (一)债权合同往往与债权行为同时出现,简单地说,设立合同(域外法上或称契约)的法律行为是债权行为(但债权行为不仅仅是设立合同的行为),(设立)买卖合同是债权行为的一种形式。买卖合同与债权合同两者是上下位的关系。

  (二)此处对债权合同及债权行为做简单解析。

  债权行为也叫负担行为,债权行为仅产生使他人为特定作为或不作为义务之请求权,其效力仅及于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而不及于合同以外之第三人。是法律行为的一种下位分类。

  (三)法律行为可以区分为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负担行为就是债权行为(以设立债权合同行为为主),处分行为包括物权行为以及准物权行为(如债权让与)。

  三、买卖合同违约金最高可达到多少

  最高不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民法典》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二手房买卖违约金赔偿标准等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如果在二手房买卖的时候,卖方违反了相关约定,买家是可以根据合同来追究卖方责任,并要求卖家进行赔偿的。如果想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又遇到困难的,欢迎咨询找法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您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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