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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试用期期限规定是什么

2022-12-12 11: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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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试用期期限规定是,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员工试用期期限规定是什么,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行吗

  一、员工试用期期限规定是什么

  员工试用期期限规定是: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行吗

  在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是不可以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支付二倍工资最多以十一个月为限。

  三、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同岗位工资的多少

  找法网提醒您,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同岗位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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