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试用期只发80%的工资合理吗

2023-01-12 09: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试用期只发80%的工资合理,但同时工资不能低于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和不能低于所在单位当地的最低工资。员工试用期是不可以随时辞职就走的,要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

试用期只发80%的工资合理吗,员工试用期随时辞职就走可以吗

  一、试用期只发80%的工资合理吗

  试用期只发80%的工资合理。找法网提醒您,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进行相互了解、相互考察的期限,但并不是劳动者的“白干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

  因此,试用期工资是有法定标准的,一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二是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相挂钩。

  二、员工试用期随时辞职就走可以吗

  员工试用期是不可以随时辞职就走的,我国《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对于试用期需要辞职的,应当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并做好相关工作的交接手续,如果因随时辞职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主张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可以延长吗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试用期可以延长,但应当遵守以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其他。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