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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主体有哪些

2018-05-31 20:28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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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承包合同一词想必大家都耳熟能详,但是一些细节性的东西大家可能还不是很清楚,比如说土地承包合同主体有哪些,很多人就不知道。今天找法网小编就来和大家说说土地承包合同主体有哪些。

  一、土地承包合同主体有哪些

  土地承包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发包人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村内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村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二、土地承包合同有哪些内容

  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4、承包土土的用途。

  5、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土地承包合同有效条件有哪些

  1、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主体身份合法

  发包方是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范围相一致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或者村民小组。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而对不适宜家庭承包的“四荒”等土地上设立的承包权,其主体可以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个人、组织或者家庭。

  2、土地承包合同的内容合法

  土地承包合同的内容受到法律规定的严格约束,当事人之间不能约定承包期限超过法定期限,承包方必须维持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业建设,不能给土地带来永久性伤害。

  3、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程序合法

  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有以下步骤:

  (1)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3)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5)签订土地承包合同。

  以上就是“土地承包合同主体有哪些”的全部内容,谢谢大家的阅读。若是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来找法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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