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代通知金法律条文规定是,用人单位应提前三个月告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提前告知的,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的区别是,支付月数不同,计算基数不同。
工作中代通知金法律条文规定是: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实际上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将代通知金这个名词作为一种专业的解释罗列在法律条文之中,而只是规定要求单位在决定辞退员工的同时必须建立在提前告知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做到这个义务的情况是必须给员工工资标准的代通知金赔偿的。
代通知金和赔偿金有如下区别:
1.支付月数不同
代通知金为固定金额,是员工一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金具体月数跟员工在本公司的工龄有关。
2.计算基数不同
代通知金的计算基数为员工离职之前的一个月工资,其不受三倍封顶限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为员工离职之前的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受三倍封顶限制。即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辞退代是否通知金扣个税是需要分情况的。找法网提醒,代通知金属于规定的补偿金的一种,所以要是劳动者获得的代通知金数额在当地上年度职工拼接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那么就不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超过3倍数额的,那么超过部分就要依据相关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