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劳动法规定工资发放时间

2019-04-09 17: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发工资是每个月劳动人员最高兴的时候,毕竟辛辛苦苦一个月,也有自己辛苦的回报。对每一个劳动者来说,都是其劳动价值的体现。因此工资发放的时间,对每一个人来说也都十分重要。那么劳动法规定工资发放时间是如何的?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劳动法规定工资发放时间

  劳动法关于工资发放时间没有规定,具体的支付日期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确定。但约定不能违反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的原则。

  1、工资支付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数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由本人签收。

劳动法规定工资发放时间

  2、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应该给付工资凭证,严格防止用人单位做假工资单,存折上一部分,现金一部分,以此少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少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也可以显示劳动报酬的透明度。过去习惯用工资条的形式。职工凭借工资条,可以掌握自己的收入状况,如果出现问题,也可以作为凭证,同时在诉讼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3、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推迟30天以上就构成拖欠。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对于实行小时工资制和周工资制的人员,工资也可以按日或周发放。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二、劳动法规定离职工资发放时间

  依法提出辞职,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时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一次性结清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否则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举报。

  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三、工资发放的流程

  1、各部门每月在规定时间按规定的表格向人事处上报岗位津贴。

  2、各系的课时费首先按规定的表格填报确保人员代码及账号无误,再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审核后报院人事处审核。

  3、财务处将人事处转来审核好的津贴、课时费与当月工资合并汇总。

  4、汇总后由出纳填开支票送银行发放。

  5、财务处每月发放工资完毕后3-5天将当月工资数据传到网上供院教职工查询。

  6、按照发放工资时间为每月日期,具体时间因各系上报课时费的时间而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劳动法规定工资发放时间、劳动法规定离职工资发放时间以及工资发放的流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