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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基金交给哪个部门

2020-12-18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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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维修基金是买房时就需要缴纳,此时有房地产商代收,之后房地产商会将房屋维修基金交由房地产管理中心代管,之后再交由业主委员会。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房屋维修基金交给哪个部门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房屋维修基金交给哪个部门

  按照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出台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房屋维修基金交给哪个部门

  二、专项维修基金的作用是什么

  1、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

  2、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3、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三、专项维修基金怎么算

  1、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

  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房屋维修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人。

  2、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房屋维修基金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房屋维修基金交给哪个部门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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