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不一定可以适用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而合同纠纷并不必然可以适用不当得利。但若该合同纠纷最终导致合同被人民法院或
仲裁机构确认为无效合同的,则可以适用不当得利的相关规定。
根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