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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担保的目的是什么

2021-01-22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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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所以要求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时候提供担保,就是为了防止申请人滥用财产保全的权利致使被申请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财产保全担保的目的是什么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财产保全担保的目的是什么

  诉讼保全担保的作用是防止诉讼权利滥用和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申请。

财产保全担保的目的是什么

  二、财产保全担保的界定

  财产保全担保,也叫诉讼保全,是指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即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法院应对保全错误负赔偿责任。所以,提交财产保全申请时,法院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财产保全担保包括申请财产保全担保和解除财产保全担保,财产保全担保实质上是当事人的一种诉讼行为,因而具有不同于一般担保的法律特征。财产保全担保的制度价值在于追求程序正义和维护实体公正,并有助于提高诉讼效率。中国现行的财产保全担保制度有待于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在提供担保方面,诉前保全与诉讼保全有所不同,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如果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其申请;诉讼保全中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也就是说存在人民法院不要求提供担保的情形存在,当然如果人民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而申请人拒不提供的,人民法院业依法驳回其申请。

  财产保全担保方式一般为现金或实物抵押。如果没有以上条件,也可申请由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信用担保无需办理抵押手续,不影响企业经营所需资产的使用。

  三、财产保全担保的法律属性

  一般商业担保的当事人为债务人、债权人和担保人,或者仅为债务人和债权人。前者一般是债务人先与债权人商定某项合同或者项目,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债务人应债权人的要求找到担保人,请求担保人为该合同或者项目下的义务履行提供担保,担保人经审查同意后,与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后者则是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或者质押担保。

  而诉讼保全担保的目的虽然也是为了避免对方的利益遭受损失,但提供的对象不是对方当事人而是人民法院。按照中国现有法律的规定,诉讼保全担保中,涉诉的双方当事人不像一般担保中那样享有自主参与和决定担保合同内容的地位,人民法院则起到至关重要的决定作用,也即说担保数额、担保方式和担保期限等全部由人民法院决定,当事人很少有自由选择的余地。不仅当事人之间并不签订担保合同,当事人和人民法院之间也不存在任何担保协议。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立法过于粗糙,各地人民法院的做法并不统一,如有的法院要求当事人必须将与申请保全财产金额相等的现金划入其指定的账户,有的仅要求当事人提供房产或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有的则允许第三人如担保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法官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不难看出,诉讼财产保全虽然也具备担保主债权实现的功能,但诉讼保全担保实质上是当事人的一种民事诉讼行为,其主要权利义务受诉讼法调整,因而民法典的许多规范不能适用,并且如果担保人违反法定义务不仅要承担实体上的责任,人民法院还可以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对其采取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诉讼保全担保的作用是防止诉讼权利滥用和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申请。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财产保全担保的目的是什么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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