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婚姻法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是什么

2022-11-01 17: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婚姻法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是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诉讼离婚法院一般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婚姻法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是什么,诉讼离婚法院多久才能受理

  一、婚姻法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是什么

  婚姻法,即现民法典关于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如下: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法院多久才能受理

  找法网提醒您,诉讼离婚法院一般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三、夫妻双方离婚了复婚需要什么手续

  夫妻双方离婚了复婚需要的手续如下:

  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5.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不准离婚情形是什么
离婚 9999人浏览
不准离婚情形是什么
法律规定哪些情形下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 9999阅读
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起诉离婚 9999阅读
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起诉离婚 9999阅读
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诉讼程序 9999人浏览
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情形怎么办
离婚调解 9999人浏览
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情形怎么办
在哪些情形下,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 9999人浏览
在哪些情形下,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调解无效准予离婚怎么办
起诉离婚 9999阅读
法院调解无效应予离婚的情况
婚姻无效纠纷 9999人浏览
法院调解无效应予离婚的情况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