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条咨询

新公司在报告三天后被解雇。在此期间没有重大错误,公司的职位因不适当而被解雇。在没有签订试用合同的情况下,三天试用期的工资将为我结算。和往常一样,我下个月会拿到薪水。现在是年中,找工作会有一定的压力。以我的工作能力,我的职位完全胜任。这是他们公司的身体问题。我在梳理工作的过程中被解雇了。我有任何理由向公司提出索赔吗?我现在在深圳福田区。

2022-04-24 09:15: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单位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合法的辞退员工,不需要支付补偿。如果单位不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但是如果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的理由辞退员工的,属于合法辞退,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 所谓“不能胜任工作”,是指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但是,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期间,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则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赔偿
  • 试用期内公司以不适合岗位要求辞退有证据证明的,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没有补偿,更没有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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