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还工程质保金申请书要写明公司的名称,公司承建的房屋建造工程的地址,开工建设的时间,在多久竣工交付使用,申请原因,质保金金额,开户单位,账号,开户银行,申请人,支付时间等内容即可。
退还工程质保金申请书要写明工程质保金的具体价格,支付时间,申请的事由,施工单位,申请日期,开户银行,开户单位等。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不高于结算总额的3%。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内容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找法网提醒您,工程质保金退还流程是:
1.建设单位向住建局质检部门提出申请。
2.经城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签署退还意见并加盖章印返还至质监部门方可退还。
3.公告期限内无反映问题的,由物业确认,物管科领导签字报综合科复核无异议后盖章返还至住建局质监部门。
4.对存在反映问题的,由物管科统计整理后,责成开发建设单位进行维修,维修合格经反映业主签字、物业盖章确认报物管科按程序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