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期限的规定是被执行人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执行异议,但对终结执行措施提出异议的,不受前述期限限制。被执行人法定继承的财产可以执行,被执行人继承的财产属于其合法财产,是可以执行的。
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期限的规定是: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期限是执行程序终结之前,但对终结执行措施提出异议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但对终结执行措施提出异议的除外。
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指向的执行标的执行终结之前提出;执行标的由当事人受让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
被执行人法定继承的财产可以执行。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务人不执行判决书的时候,债权人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债务人继承的遗产是属于其财产,所以是可以执行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被执行人提出异议,在审查和复议期间,一般不会暂停执行。找法网提醒,如果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停止相应处分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申请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继续执行的,应当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