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著作权的限制是,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用支付报酬在一定范围内合理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同意只需支付报酬就享有使用的权利。
法律对著作权的限制:
1.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是指由法律规定,他人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支付报酬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
2.使用许可
使用许可是指不需经作者同意,只需支付报酬即可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的行为。这种著作权限制方法,通常包括法定许可和强制许可两方面内容。
(1)法定许可法定许可指在著作权法规定的条件下,可以不需经著作权人同意,但事后必须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使用作品的行为,即许可的付费使用。
(2)强制许可强制许可是指当著作权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履行权利时,在国家有关管理部门依法一次性指定授权下,特定申请使用作品的人可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必须支付合理的报酬。
著作权保护的限制条件有:
1.思想表现两分原理的限制
思想表现两分原理是指著作权只保护思想的表现而不保护思想本身。根据思想表现两分原理,只有表现才可能受到著作权的保护,而思想则处于著作权保护范围之外。思想表现两分原理是著作权保护的第一个限制条件。
2.独创性条件的限制
在著作权法内部,独创性是著作权保护的另一重要限制。独创性是著作权法上最重要的范畴之一,它不仅是著作权的必要条件,而且是著作权保护的试金石和著作权法的真正前提。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要受到著作权的保护,除了首先必须属于表现而不是思想外,这种表现还必须具有独创性。只有通过了这两重限制的作品才可能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找法网提醒您,著作权保护不受时间限制的权利包括:
1.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2.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3.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