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被告不执行赔偿怎么办

2022-01-19 13: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现在社会中的年轻一代人的话也是压力非常大的,因为结婚早的缘故也是年纪轻轻就有了自己的孩子,面对着上面的老人以及下面的小孩所以自己赚的钱基本不够开支,只能去贷款生活。那么,民事诉讼被告不执行赔偿怎么办?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民事诉讼被告不执行赔偿怎么办

  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后被告不执行的话,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法律分析】

  法院判决后被告不执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如果要申请强制执行,有两年时效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二、法院开庭被告不到庭怎么办

  (一)只要经过合法传唤,开庭时即使被告没有出庭,庭审都将正常进行,庭审结束法院将依法作出缺席判决。总之,法律程序不因为被告不出庭、不配合就暂停或终止。

  (二)被告不出庭的情况只可能出现在民事案件中,刑事案件中不存在被告不出庭的情况。

  上述所称的“合法传唤”有两种情形,一种是被告正常领取或签收开庭通知即法院传票,这是常见的正常情形。另一种是被告拒绝领取或签收法院传票,通过其他方式也无法送达时,人民法院依法对传票进行公告,60天的公告期满就视为送达的情形。

  (三)满足上述两种条件的,就属于“合法传唤”,即使被告不出庭,法院也将依法缺席审理,然后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就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查控并拍卖被执行人的车辆、房产等财产。所以在此提醒大家:切勿因为“找不到人”就不提起诉讼,因为这并不影响诉讼程序的进行,相反,“找不到人”恰好表明无法协商解决,此时就只能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三、银行个人贷款需要什么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及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公民;

  (二)交齐首期购房款(不低于购房总额的30%);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同意以所购房产作为借款抵押。

  以及提供证明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房屋认购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首期房款的缴纳原件及复印件;

  (四)月供款能力证明,包括:个人及家庭收入证明,存单(存折或其他有价证券)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民事诉讼被告不执行赔偿怎么办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当我们遇到贷款问题被起诉的情况,被告方应该积极应诉。缺席庭审只会让后续的情况愈发复杂。最好的办法就是积极应诉,积极偿还贷款防止自己的征信受到影响。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