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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的立案数额是多少

2019-06-21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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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现代经济高速发展,毒品、走私、黑社会等有组织犯罪猖獗泛滥,犯罪分子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聚敛了大量黑钱,但是无法在正常经济领域流通,在这种背景下,就产生了洗钱行为。那么,洗钱罪的立案数额是多少?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包括哪几类?洗钱罪的最高刑期是多久?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

  一、洗钱罪的立案数额是多少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洗钱罪的立案数额是多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其中,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

  二、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包括哪几类

  1、毒品犯罪

  2、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是指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各种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所实施的财产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属于洗钱罪的对象。

  3、恐怖活动犯罪

  4、走私犯罪

  5、贪污贿赂犯罪:

  (1)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是洗钱罪的对象。

  (2)职务侵占罪不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3)挪用公款罪所挪用的公款本身不是洗钱罪的对象,但挪用公款行为产生的收益,属于洗钱罪的对象。

  (4)因行贿而获得的财产,能够成为洗钱罪的对象。

  (5)隐瞒境外存款罪本身没有犯罪所得和收益,不能成为洗钱罪的对象。

  (6)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7)金融诈骗罪,不包括合同诈骗罪。

  三、洗钱罪的最高刑期是多久

  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通过存入金融机构、投资或者上市流通等手段使非法所得收入合法化的行为。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从中,我们可以得知,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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