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范本咨询

用人单位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已经工作半年了。我觉得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1-02 08:15: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据此你可依单位的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
  • 你好,工作半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没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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