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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认定期间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2021-06-07 11: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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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定劳动关系之后,用人单位会依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中就包含了工伤保险。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伤的则可以报销。那么,工伤认定认定期间能否解除劳动合同?以下就跟随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认定认定期间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申请工伤认定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要顺延到工伤认定结束。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律对此是没有限制性规定的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认定认定期间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伤要怎么认定

1职工发生工伤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2、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书》同时还应提交: 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企业信息、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3、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备齐以上材料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递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该部门自受理之日起依法会在60日之内做出是否属于工行的认定结论。

三、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

(一)按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以上就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工伤认定认定期间能否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律对此是没有限制性规定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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