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书咨询

我已经工作了4个月,入境手续已经签署了3年。既然公司想解除合同,我该如何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2022-10-18 07:45: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口头提出解除合同如果不是双方协商一致的也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公司可以不支付补偿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必须是劳动者出现以下的情形,具体是: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等等
  •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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