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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条件

2019-01-04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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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设立登记是公司成立的强制性法律要件之一,公司只有经过行政机关的登记,才能合法取得法人资格,进行正常经营。那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条件,是什么?办理民办非企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民办非企业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条件

  申请条件: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均可以申请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条件

  具体条件包括: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在民政部登记一般30万元以上,其中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三分之二,国家法律或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对从事某行(事)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开办资金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有必要的场所。

  医疗、教育、职业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分别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取《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领取《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后,再到同级民政部门办理登记。

  二、办理民办非企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3)场地使用权证明;

  (4)验资报告;

  (5)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6)章程草案,其中内容包括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组织管理制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程序,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章程的修改程序,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需要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民办非企业办理流程

  1、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举办者应根据拟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属行(事)业性质,向业务主管单位提出申请,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全部有效的申请材料(材料内容详见第六条),并按照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进行验资;

  2、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准予登记的,举办者在网上完成成立登记的填报程序,经审查同意后,将填报内容打印并按相应要求签字盖章后提交给登记管理机关,之后发给成立登记批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后,应在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申请刻制印章,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在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办理完毕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从中,我们可以得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条件,办理民办非企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以及民办非企业办理流程。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他们一天24小时在线,能随时为大家解答法律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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