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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务员,医院开具病假,单位领导不批怎么办

2019-12-29 13:56: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患病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单位拒绝支付补偿,也拒绝履行劳动合同的话,员工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根据相关法律,公务员病假规定如下: 
    (一)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期为3天。  
    (二)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7天;  
    (三)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0天;  
    (四)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5天;  
    (五)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期为20天。 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应当年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  
    (六)个人的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安排。遇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可以顺延相应的假期期限。  
    (七)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扣,全数抵扣后再按病事假规定扣减工资、奖金待遇。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1、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
    2、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
    3、当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
    4、当年病假、事假累计相加超过40天。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
    2、
    3、4款其中一款规定的,则其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九)年休假待遇 符合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在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 病假不批是违法的,如果公司违反制度的约定将请假的员工按旷工处理,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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