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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租车,签订租车协议可以增加担保人吗?担保人在乙方无力或故意逃避债务时,需要为乙方承担偿还(赔偿)责任吗?

2021-07-31 12:49: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商不成 到法院起诉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 名义借款人和担保人都应该承担
  • 如果债务人无能力还借款,担保还在担保期限范围之内的话,担保人是要承担责任的。这种责任是可以全部的,承担以后可以再追偿。如果已过担保期限的担保人无需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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