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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父母给我买了自己的住宅,结婚后为了改善居住条件,卖了这个住宅,卖了房租又买了房子。现在房贷已经还清了,我想问一下离婚后如何分割这块房地产

离婚
2020-12-22 18:59: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离婚房产的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如下规定: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离婚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1、如果是父母婚前给子女买的房,则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2、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出资父母一方的子女名下,视为对一方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3、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夫妻中非子女一方名下或夫妻双方名下,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该不动产的贷款,则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有约定的按约定分割,没约定的可以请求法院进行分割。
  • 婚前父母出资买的房,一般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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