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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单位构成非法终止劳动关系?是口头通知还是非法取消?

刑事辩护
2022-10-11 13:03: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
    一、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第
    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第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等等
  • 非法承包转包关系中劳动关系的确定方法:
    1、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
    2、确定劳动关系的方法。同时具备下列情况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等等
  • 非法用工单位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1、应取得而未取得营业执照或应依法登记、备案而未登记、备案的单位;
    2、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
    3、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或被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用工单位若不具备合法的形式要件,即未依法成立,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为非法用工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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